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

未滿14歲禁止夜晚8點後在購物商場獨自逗留呢

今晚7點,我家老三有個好朋友的電影聚會,他們約一約要去看哈比人第三集,但還不知有幾位好友到場。

送他到電影廳前,一看,有5位男孩現身。

真好,我道聲好好享受,轉身離開。

正轉入另一家商店,閒晃商品之餘,手機響起,老三說他們被拒絕購買電影票呢!

奇怪,詢問原因,沒有學生證?年紀有疑問?……………….

趕忙過去現身,詢問有大人一枚在此,可以證明嗎?

賣票職員說,他們已滿12歲,當然可以獨自看電影。但未滿14歲的青少年們,晚上8點過後,禁止獨自在商場內閒晃,即使是看電影後,獨自離去也還是在商場內,所以晚上7點的電影場次,不可以賣票給他們。縱使,我出面說明,試圖聲明我和另一位爸爸可以在電影結束後,留在現場讓其他三位男孩的父母接走孩子後,我們再離去。而且,也有手機可連絡,確認父母知道這件事,也允許男孩們獨自看電影並獨自回家。
但職員堅持,我有其他父母的同意與授權書嗎?有書面可以證明嗎?

若無,那我只能等待我自己的孩子而已,無法代表其他男孩的父母。

他沒有看到同意書,還是不能賣票給他們。

哇靠,看著那不通融,搖頭說「不行」的表情,果然很德國!

再看孩子們悻悻然,轉身離去的無奈模樣。

我和另位爸拔,也只能聳聳肩,有點小小的偷笑,小聲的說,讓男孩們自己去遇到、去學到這些經驗,真好,勝過父母的千言萬語呢!

啊呀!不行就是不行,德國對兒童的保護,電影院也不敢違反規定,即使是很沒公信力的一張證明單,他也要看到。13歲的孩子自認為已長大,或許不甩父母的權威,但整體社會對青少年的保護,許多規定也是強大的安全網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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